【导语】: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正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6.具有良好得道德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7.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8.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聘】可获得许昌最新企业招聘消息,如国企招聘、事业单位招聘、志愿者招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