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如下:
一、申领人员范围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待遇标准
1.属于以上申领范围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
3.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4.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
5.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
6.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
三、申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四、申领办法:
3)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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