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许昌市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小编整理了办理材料,详见正文。
许昌市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临柜办理:
1、个人身份证件;
2、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3、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4、本人银行卡。
注:终止劳动关系材料包括:终止劳动关系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其他材料(如:失业证)。
网上办理:
缴存职工本人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申请条件: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办理流程:
1、临柜办理:提取申请→受理审核→提取支付。
2、网上办理:注册并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并填写相关内容,提交业务→获取并填写验证码→转账支付。
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了解具体情况请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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