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许昌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办法》,对具有许昌市户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不同的年龄段分别发放50元、100元、300元的高龄津贴。许昌示范区同样适用此政策。
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龄补贴发放政策
(一)发放对象
具有示范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提高发放标准。
(三)实施时间
高龄津贴发放时限以批准的次月开始计发,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的老年人,应提前一个月向县级民政部门申领补贴,对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年龄档次而没有及时申报的月份不予补发。
(四)发放办法
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动态管理。补助对象自迁出户籍地、去世后下月起停止发放。
高龄津贴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五)咨询电话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74-3375299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龄】可获得许昌/禹州/长葛/鄢陵/襄县高龄补贴补贴标准、申请指南、网上认证入口及流程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