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许昌市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也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异地缴存职工直接到商转公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柜面进行申请。
问:许昌商转公积金外地公积金怎么转?
答:异地缴存职工直接到商转公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柜面进行申请即可。
申请贷款条件
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及异地缴存职工,以下简称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二套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一)符合公积金中心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商业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状态正常,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以下简称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并增加公积金中心为顺位抵押权人;
(三)已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且已连续正常归还贷款12个月(含)以上,并提供商贷银行出具的商业住房贷款正常还款和贷款余额记录;
(四)商转公贷款申请人仅为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五)商业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
(六)商业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仅为商贷银行设定抵押权登记,未设定其他任何抵押事项、居住权登记事项,且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
贷款材料
申请人及配偶申请商转公贷款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三)申请人I类银行卡;
(四)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商业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五)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商业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存量房转让合同》或协议、税收缴款书(契税)及《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六)申请人与商贷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协议》(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协议》)、商业住房贷款余额证明;
(八)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配偶为异地缴存职工的也须出具)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电子码”代替;
(九)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商转公贷款的相关材料。
商转公贷款业务网点
目前,我市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有三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具体网点:点此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商转公】,即可获取许昌商转公政策全文、办理材料/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网办入口、参与商业银行名单及商贷/公积金贷对比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