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2月17日,鄢陵县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城区道路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在我县交通部门备案的网约车纳入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范围,此外还进一步明确限行范围。
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道路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缓解限行期间市民出行难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在我县交通部门备案的网约车纳入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范围;
同时,进一步明确限行区域:北环路(花城大道)以南、南环路(金汇大道)以北、东环路(创业大道)以西、锦绣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特此通告。
注意:其他限行措施依旧原定限行规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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