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许昌市商务局在1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停止许昌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公告。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的商家、回收企业,广大消费者:
按照《许昌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第一条“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要求,根据既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自2025年11月12日22时起,停止开展许昌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具备补贴资格的消费者须于11月12日22时前到参与活动的实体门店完成以旧换新交易,按照原补贴流程参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家务必于11月18日24时前将申报资料全部上传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将公告内容传达到辖区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家和回收企业。
(二)请各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回收企业,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对回收的电动自行车按程序进行清运和处理。
(三)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合第三方审计及时审核已提交申请补贴的订单,发现旧车、新车和消费者基本信息等不准确需整改的,及时通知参与商家配合整改并完善相关信息数据,以便准确兑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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