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许昌市环保局、许昌市公安局、许昌市交通局共同研究,决定划定许昌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对在禁行区域内道路行驶的高排放柴油车采取相关交通管理措施。
1.禁行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禁行区域内禁行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2.禁行车辆:
(1)禁行区域内道路:禁止本市和外埠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通行(包括重型、中型、轻型、微型柴油货车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
(2)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黄标车通行。
对于机动车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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