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建安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许昌市建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安区龙泉街小学发布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新公告,具体要求详见文章。
建安区龙泉街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新公告
根据建安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许昌市建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
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建安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招生范围
(1)东到魏武大道(魏庄街至龙泉街段)、魏文路(龙泉街至聚贤街段)、西到文峰北路、南到聚贤街、北到魏庄街;
(2)东至魏文路(示范区界),西至文峰北路,南至昌盛路,北至聚贤街。
学区内具体涉及的办事处所属社区管理的小区(家属院):武店新家园、合美佳苑、聚贤人家、碧湖云天、邓庄小区、千玺乐苑、北海森林半岛、北海腾飞花园、恒达玖玺府。
一、现场审核及录取流程
一、现场初审
1.初审时间:2024年7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初审对象: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
3.现场审核地点:教学楼1号楼一楼
4.现场初审:提前准备材料
(1)提交2份《许昌市建安区2024年义务阶段招生小学信息登记表》和2份《建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采集承诺书》。(下载打印文末附件1和附件2,并填写完整,现场审核上交纸质版。)
(2)准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将所需材料按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皮上注明原件或复印件,按顺序写上学生姓名、家庭住址、父母电话及档案袋里所装材料名称。
5.报名咨询电话:
0374-7389212
二、材料整理及实地调查
7月21日-25日学校对招生材料分类整理,分组对招生对象及所依据条件进行实地入户核查,各位家长报名时所填写的电话保持畅通,届时家长和学生请在家等候予以配合。审核后学校将材料审核的结果上报区教体局。
三、材料复核
学校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建安区教体局。8月1日至15日建安区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核。
四、投档录取
8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导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由区教体局、学校完成投档录取工作。
五、录取结果
8月26日前通过发布录取公告等形式公布录取结果。
六、现场报名须知
1.允许一位家长带一名适龄儿童入校进行现场审核;
2.家长在校门口根据组别有序排队入校。
七、分组现场审核
A组:
7月19日上午:武店新家园、聚贤人家;
7月19日下午:邓庄社区、碧湖云天、北海森林半岛;
7月20日:其他。
B组:
7月19日上午:合美佳苑、千玺乐苑;
7月19日下午:北海腾飞花园、恒达玖玺府、辖区内的原籍村民及其他。
二、审核流程
三、报名条件及准备材料
一、户籍与房产一致
(一)招生辖区范围内的原籍村民
家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
2.宅基证;
3.父母身份证。
(二)房产和户籍均在学区内
有建安区户籍和自有房产(不包含商住和公寓性质),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公租房(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家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经济适用房相关手续;
3.提供至少3个月所交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二、具有建安区房产但没有建安区户籍(居住证与房产一致)无本地户籍,但父母具有建安区房产,持公安部门办理的房产所在地的居住证,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家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全家户口簿、房产持有人居住证: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经济适用房相关手续;3.提供至少3个月所交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三、三代同居
三代同居指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无迁入迁出记录(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其父母在许昌市区及建安区无其他自有房产,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家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父母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登记后到许昌市、建安区两级不动产处开具无房证明)
4.提供至少3个月所交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四、拆迁户子女
(一)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
(二)货币化安置拆迁。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家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登记后到许昌市、建安区两级不动产处开具无房证明)
五、具有学区内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可按户籍所在地学区按报名程序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家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全家户口本(须学区内);2.房屋租赁合同。须与户籍一致;3.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登记后到许昌市、建安区两级不动产处开具无房证明)4.提供至少3个月所交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六学区内租赁房屋的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在学区内居住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统一由学校核实信息、分类登记入学信息。(非建安区户籍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原户籍全家户口簿;
2.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3.社保凭证: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同时具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4.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及租住合同。建安区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居住证与用工单位同辖区(行政区)一致;
5.提供至少3个月所交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原户籍全家户口簿;
2.工商营业执照。建安区内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3个月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注册地实际经营;
3.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及租住合同:居住证与经商部门同辖区(行政区)一致;
4.提供至少3个月所交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温馨提示
1.全家户口薄复印件次序:学生页、户口薄首页、户主页、父母页。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材料真实有效: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审核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3.原件领取本次招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经上级相关部门8月15日审核结束后方能领取。
许昌市建安区龙泉街小学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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