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许昌紫云路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报名现场材料审核时间为8月3日-4日,具体安排详见文章。
许昌市紫云路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报名现场复核公告
根据东城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许东教〔2024〕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报名现场复核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紫云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及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青芳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长村社区拆迁居民、前王门社区拆迁居民、田庄社区原居民、塔东社区、塔南社区、塔北社区、马岗社区、阳光花墅小区、碧桂园凯旋府小区、雅士居未来之光小区洪河富贵小区、空港花城小区、建正紫阙小区。
二、复核对象
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已在网上注册报名且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现场复核时间安排
8月3日上午:前王门社区、长村社区、森林半岛、碧桂园凯旋府小区
8月3日下午:申庄社区、焦庄社区、徐湾小区、祥云花园、六合花园、空港花城、建政紫阙
8月4日上午:马岗社区、 田庄社区原居民、塔东社区、塔南社区、塔北社区
8月4日下午:鸿景苑、阳光花墅、雅士居未来之光小区、洪河富贵
8月11日上午:8:30—11:30集中处理遗留问题。
四、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下内容,根据自身及网上报名的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类型,准备现场审核材料:
(一)住户一致。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相关证明日期须在2013年11月22日前);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水电气缴费单据(近一个月即可),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交到物业的可提供物业收费凭证);
(二)社区居民。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社区居民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
(三)三代同居。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三代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房产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水电气缴费单据(近一个月即可),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交到物业的可提供物业收费凭证)
3.父母无房证明。现场审核当日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所报名学校统一登记后,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四)房产证、户口本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含东城区、魏都区、开发区、示范区、建安区老城区)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含东城区、魏都区、开发区、示范区、建安区老城区)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水电气缴费单据(近一个月即可),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交到物业的可提供物业收费凭证)
(五)进城落户。无东城区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暂住证显示在当年8月31日前领取的,视为有居住证,待居住证领取后复印件报学校存档)。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相关证明日期须在2013年11月22日前)。(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水电气缴费单据(近一个月即可),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交到物业的可提供物业收费凭证)
(六)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东城区城市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
拆迁户子女入学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全家户口簿。(含长村、前王门社区拆迁居民)
五、复核材料要求
1.报名儿童家长(每个儿童仅限一位家长)携带《2024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在招生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张适龄儿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及相关有效报名材料(详见招生公告)。
2.提交的证件需准备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根据应提供资料的顺序排列,左上角装订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上写清孩子及父母姓名、联系电话、所有复印件的详细清单。复印件学校留存,原件现场复核查验后退回。
3.现场审核材料排列顺序:(1)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2)小学毕业学校学籍信息表(初中新生报名需提供)(3)全家户口薄(4)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小产权房房产归属证明(5)水电气缴费凭证(6)无房证明(7)有效期内居住证(8)医学出生证明(9)父母结婚证(10)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商营业执照注:各项材料必须按照招生文件进行提供,学校不得私自添加或简化,并按以上顺序进行排列。
4.复核后发放一年级新生报名通知书,请家长关注通知书上的信息。
六、重要提醒
1.请各位家长根据所属类型,在相应时间段内持相关材料到校门口领号复核。
2.所有报名入学的儿童提交的各种证件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复印件学校留存,原件查验后即时退回。
3.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证查验结果开学后收集。
4.提交虚假信息的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提供或者未在学校通知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正常录取的学生,均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5.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的资格。
七、现场复核流程
1.校门口排队领号;
2.家长从北楼梯口到教学楼一号楼1楼一(1)班教室,填写诚信承诺书;
3.引导员按序号带领孩子去一(2)班教室现场审核入学材料,家长到一(3)班教室等候;
4.孩子带通知书到一(3)班教室登记入学信息,从南楼梯口离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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