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禹州第三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有六年级学籍的小学2024年毕业生。
禹州第三实验学校招生条件
1、2024年秋季小学部一年级计划招收六个教学班,因学校餐位、床位有限,一年级新生均采用走读形式,不提供食宿,(中午学生不在学校就餐和午休),每班50人,共300人。招生对象为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2024年秋季中学部七年级计划招收八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400人。招生对象为有六年级学籍的小学2024年毕业生。
禹州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区域一: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相对就近)
区域二:兼招附近区域及新建小区适龄子女
禹州第三实验学校招生顺序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分批依次录取,同时入学。
第一批次录取:
(1)住户一致:户籍和房产一致,均在招生范围内。①有产权证的独立房产;②占比50%以上的共有房产;③暂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交易入住满1年)、公租房、商品房和商住两用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2)三代同居:指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无迁入迁出记录,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户籍信息仅有祖孙三代家庭成员,无适龄儿童的其他父母辈亲属信息。儿童监护人在市区确实无其他自有房产。
(3)住户不一致但有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住房房产为依据报名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
(4)优抚对象子女: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5)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市区无房产人员。
注:原则上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一个学位、初中3年内一个学位。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学校入读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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