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长葛下半年开业补贴申报开始啦,本次申报时间自9月6日至11月10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2021长葛下半年开业补贴申报
一、申报对象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1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6个月)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对上述类别人员,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一)大中专学生开业补贴申报人调整为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在校生。
(二)对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应为自2017年8月29日《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许人社〔2017〕66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取得工商、税务登记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经营场所,首次创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应为自2016年12月20日《许昌市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若干政策》(许政办〔2016〕85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在许昌市范围内首次创业的农民工。
(四)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的,应为自2017年10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或提供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按照《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
1、《许昌市开业补贴申请表》;点击即可进入下载。
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3、创业者分别属于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不同人员类别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4、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
7、创办实体吸纳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等均可)复印件;
8、近3个月员工工资支付凭证;
9、近6个月经营记录有关单据(开户行银行流水、购销合同等均可)复印件;
10、创业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11、实地核查及核查佐证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我市定期组织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开业补贴集中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在集中申报时间段内申报。个人申报包括互联网信息申报和纸质资料申报(纸质材料递交长葛市新区5号楼401房间)。
(二)实时审核。人社部门对开业补贴申报对象互联网申报和现场纸质资料申报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创业实体进行现场实地核查。重点核查申报对象的身份、创业项目、是否首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三)信息公示。人社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开业补贴汇总表,并通过长葛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自9月6日至11月10日。
咨询监督电话:0374—689687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许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开业补贴】可获得许昌开业补贴网上申请入口、申报流程、申请表格下载、申报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