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许昌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办理材料请看正文。
一、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2年内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
3、不动产权证;
4、支付费用凭证;
5、本人银行卡。
注: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按照配偶、父母、子女的顺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翻建自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非我市缴存职工翻建自住房的,不得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自主缴存者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一次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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